2015年11月8日 星期日

104年度英語文藝文競賽

桃園市104年度英語文藝文競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頒訂之「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文教學成效計畫」。
二、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31125日桃教小字第1030085351號函。
三、1040922日桃園市104年度英語文藝文競賽規劃事宜會議決議辦理。
貳、目的:
一、透過相互觀摩與競賽活動,提供學生分享、欣賞與學習英語之機會,培養上台發表的自信,進而引發孩子學習英語之動機,增進學習英文之樂趣。
二、加深、加廣學生的聽說能力與英語發音教學,提升本市青少年學子之英語口說能力。
三、培養學生的世界觀與全球視野,擴展知識領域,增進人際互動關係,俾使與國際接軌。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桃園市大有國民小學
四、協辦單位:桃園市國小英語國教輔導團
肆、項目與參加對象:
一、十三區英語韻文吟唱比賽:本市各公私立國小六年級在籍學生。
二、英語讀者劇場觀摩表演:本市各公私立國小三至六年級在籍學生。
伍、比賽分組及參加資格:
  一、十三區英語韻文吟唱比賽:
(一)組別:分為三組,A組:18班以下;B組:19班以上至36班;C組:37班以上。每校得推薦一隊參加,私立國小不論班級數一律參加C組。
(二)參賽人數:每隊615人,以同班級學生組隊報名(若小型學校六年級學生數未達6人時,得由其他年段學生補足人數參賽,若不屬以上情況,未由同一班級學生組成參賽隊伍,經查證屬實後,則列為表演賽,已頒發獎項者,取消得獎資格,獎狀獎金亦須繳回,由同組參賽學校之比賽成績依序遞補)。
(三)各校於校內得自行辦理班際初賽,挑選優秀隊伍參加市賽。
  二、英語讀者劇場觀摩表演:
    (一)各校以年級為單位,可遴選一隊參與觀摩表演。
(二)表演人數:每隊615人,以同年級學生組隊報名(12班以下學校得跨年級組隊)。
陸、報名:
一、報名日期:1041102日(星期一)起至1113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
二、報名方式:
(一)報名表填妥後,請先以電子郵件方式逕寄大有國小教務主任b001@mail.dyes.tyc.edu.tw,主旨請敘明:「oo國小英語韻文吟唱比賽報名表」(附件一)或「oo國小英語讀者劇場觀摩表演報名表」(附件二)。參加英語讀者劇場觀摩表演之學校,另須檢附「完整劇本及劇本中英文簡介」word檔(附件三)以便彙整製作秩序冊及供評審參考。
(二)正式報名表、完整劇本乙式3份及劇本簡介請寄至大有國小教務處教學組,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20號,電話:3577715#210211 。兩項報名文件(電子檔及紙本)缺一,皆視為報名未完成,視同放棄。
柒、領隊會議:各校領隊代表出席抽籤決定各校出場順序,說明比賽注意事項。未出席者由承辦單位代抽出場順序,抽籤結果將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dyes.tyc.edu.tw)。
一、時間:1041127日(星期五)下午130分。
二、地點:大有國小一樓視聽教室一
捌、比賽日期:1041212 日(星期六)
一、十三區英語韻文吟唱比賽:上午820840完成報到,900開始比賽。
二、英語讀者劇場觀摩表演:於十三區英語韻文比賽A組比賽結束後,進行觀摩表演。報到及表演時間,視報名狀況進行規劃,並一併於領隊會議中宣佈並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dyes.tyc.edu.tw)。
玖、比賽地點:大有國小(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20號)
拾、實施方式:
一、十三區英語韻文吟唱比賽:
(一)請各校自選本市十三區特色英語韻文三首演唱(學校所屬之區為必選曲,且一定要安排至第一首,另自選兩首其他區之韻文)。比賽時間限時4分鐘,於4分鐘內結束者不予扣分。表演於330秒按一短鈴提醒,4分鐘按一長鈴強制下台,超過4分鐘仍不下台者,不予評分,列入表演賽。
(二)吟唱方式可與原來輔導團提供之韻文示範光碟相同、亦可自行發揮創意變化;服裝、道具不拘,各隊自由發揮創意,但以學生可自行攜帶為原則。
(三)主辦單位叫號後,超過1分鐘未上台,視同棄權。
(四)比賽時,各隊可自行決定各種伴奏方式,現場備有CD播放機,各校也可以自備CD播放機,恕不提供電子琴。
(五)參加比賽人員服裝,以高雅大方符合禮儀、韻文特色為準,不得穿著校服,服裝、道具皆不可出現校名,且不得說出校名,但可以說出區名。
(六)本比賽以英語發音整體表演流暢度為主,表演道具不列入評分項目,各校表演時若有需要使用道具輔助演出者,其表演道具以個人手持式為主,禁止出現由二人以上共持之道具(若由二人以上共同拿進表演場內置放者,亦算二人共持),違反此項者,由工作人員紀錄之,再送大會競賽組認定後,於總平均分數扣1分。
二、英語讀者劇場觀摩表演:
(一)比賽時間限35分鐘。表演計時由第1人開口說話起至最後1人結束說話止,於430秒時,響一次短鈴,於5分鐘時響一次長鈴。430秒按鈴為提醒鈴,5分鐘到請結束表演。
(二)學生服裝以統一為原則,唯不得穿著校服。表演時無須使用任何形式之佈景、大型道具、配樂或編排劇中角色之動作(均非觀摩項目);但可斟酌使用個人手持之小型道具以及簡單的服裝造型,唯道具、服裝不列入觀摩重點。
(三)表演選手必須攜帶劇本上台,可手持劇本或將劇本放在譜架上(譜架由承辦學校提供)。
拾壹、評分方式:
一、十三區英語韻文吟唱比賽
評分標準
        
比例
英語發音正確性
40
演唱內容生動
30
團隊精神與默契
20
自行創意演唱
10





二、英語讀者劇場觀摩表演
觀摩重點
  
比例
發音、語調及流暢性
50
創意表現(僅限聲音部份)
20
團隊合作與默契
15
劇本內容(鼓勵創作)
15
拾貳、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十三區英語韻文吟唱比賽ABC各組分別錄取
(一)第一名:1隊,獎盃乙座,獎金圖書禮券5000元,特優團隊學生獎狀各乙紙;指導老師核予嘉獎貳次,領隊獎狀乙紙。
(二)第二名:2隊,獎盃乙座,獎金圖書禮券3000元,優等團隊學生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核予嘉獎壹次,領隊獎狀乙紙。
(三)第三名:3隊,獎盃乙座,獎金圖書禮券2000元,甲等團隊學生獎狀乙紙;指導老師頒發獎狀乙紙,領隊獎狀乙紙。
(四)佳作:7隊,獎狀乙紙,獎金圖書禮券1000元,佳作團隊學生獎狀各乙紙。
(五)各組總給獎名額依報名狀況調整,若參加隊伍數未如預期,則會減少給獎名額,最後給獎隊數會在舉行領隊會議時確認。
(六)若參賽隊伍表現未達水準,經評審討論後,部份名次亦可能從缺。
  二、英語讀者劇場觀摩表演:
參與觀摩表演之學校隊伍,獎金圖書禮券2000元,學生獎狀乙紙;指導老師頒發獎狀乙紙。
拾參、敘獎:承辦學校工作人員俟活動辦理完畢後,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縣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辦理敘獎。
拾肆、差假:辦理本活動工作人員、各校領隊、指導老師於活動當日核予公(差)假登記。並於六個月內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准予補假一日。
拾伍、附則:
一、本次比賽以觀摩學習為目的,各校自由參與為原則。另本市今年第一次試辦英語讀者劇場觀摩表演,為鼓勵學校參加,參與表演之學校一律給獎,予以獎勵。
二、參加比賽人員,依報到時間地點準時出席,主辦單位不另發通知。
  三、競賽採現場發音,不得使用任何擴音設備(含麥克風)。
四、競賽時各校指導教師只能將學生帶領至競賽準備室及比賽場地就定位,學生表演時指導教師需移動至表演場地外之等候區等候,指導教師若在學生表演開始後,於比賽場內外出現任何有關指導比賽之後為或指示,得由現場工作人員紀錄,通知該隊指導教師或帶隊人員後,送大會競賽組查證屬實後予以扣分。
五、英語讀者劇場觀摩表演之劇本以教師及學生自行創作為原則,如為參考原著或使用他人劇本應註明出處,並請提供完整劇本(供評審參考)及劇本中英文簡介(製作手冊用)。如有違反著作權問題,請各校自行負責。
六、本次競賽為維持比賽品質及不干擾選手競賽,比賽現場禁止拍照與攝影,由承辦單位全程錄影及拍照,並另行規畫比賽實況轉播,指導教師或陪同家長亦可至承辦單位規畫之轉播教室觀看學生表演實況。本活動承辦單位有權將參加比賽選手之影音檔上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影音教學網站,以供參閱專用,版權由本活動主辦單位所有。授權書(附件四)請於領隊會議時繳交。
七、選手必須尊重比賽結果,恕不提供評分查詢服務。
八、主辦單位提供每位參賽選手100元之膳費,領隊與帶隊老師的膳費由該校支應,關於膳費之領取方式由領隊會議時向各校說明。
九、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競賽當日若遇天災或疫情宣布停止上班上課,即停止辦理競賽,另擇期舉行。





附件一
桃園市104年度國民小學十三區特色英語韻文吟唱比賽報名表
                                                     初報    □修改 第____
學 校 名 稱

報 名 組 別
□A組(18班以下)
□B組 (19-36)
□C組 (37班以上)
學生參與
人數
競賽學生姓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領 隊

職 稱

指導老師
12人)
姓 名


手 機


本活動承辦單位有權將參加比賽選手之影音檔上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影音教學網站,以供參閱專用,版權由本活動單位所有。
 
教學組長:        教務主任:          校長:

備註說明:
1.報名日期:1041102日起至1113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
2.報名方式:填妥本表後請e-mail至大有國小教務處蔡佩宜主任(b001@mail.dyes.tyc.edu.tw),紙本報名表完成核章後寄至大有國小教務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20號,電話:3577715#210211
3.出場序號抽籤:1041127日下午130分於大有國小舉行,由各校領隊出席抽籤決定出場序號,並公告於承辦學校網站,公告完成後不得變更參賽名單。
4.比賽日期:1041212日(星期六)上午820840完成報到;900開始比賽。



附件二
桃園市104年度國民小學英語讀者劇場觀摩表演報名表
學 校 名 稱

劇 本 名 稱

預估表演時間
     
參與學生
人數
         
表演學生姓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指導老師
12名)
姓 名


手 機


本活動承辦單位有權將參加表演選手之影音檔上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影音教學網站,以供參閱專用,版權由本活動單位所有。


承辦人:                 教務主任:                  校 長:

備註說明:
1.報名日期:1041102日起至1113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
2.報名方式:填妥本表後請e-mail至大有國小教務處蔡佩宜主任(b001@mail.dyes.tyc.edu.tw),紙本報名表完成核章後寄至大有國小教務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20號,電話:3577715#210211
3.出場序號抽籤:1041127日下午130分於大有國小舉行,由各校領隊出席抽籤決定出場序號,並公告於承辦學校網站,公告完成後不得變更名單。
4.表演日期:1041212日(星期六)上午,報到及表演時間視報名狀況再行規劃。



附件三
桃園市104年度國民小學英語讀者劇場觀摩表演劇本
一、校名:
二、劇本名稱:
三、劇本內容:
由此開始輸入

格式:
1.    A4直式橫書,邊界上下左右各留2公分,固定行高20pt,左側裝訂。
2.    字型Times New Roman,字體大小12pt
本劇本紙本內容乙式3份,請於報名時間期限內(1113日前)連同劇本簡介和報名表紙本各1份,郵寄至大有國小教務處並請將上述資料(劇本、劇本簡介和報名表)電子檔emailb001@mail.dyes.tyc.edu.tw信箱,謝謝合作!
此方塊看完請逕自刪除。
 
 





桃園市104年度國民小學英語讀者劇場觀摩表演劇本簡介
學 校 名 稱

劇 本 名 稱
                           
□自創劇本,作者:__________
□改編劇本,出處:__________
  (原作者:__________,改編者:__________)
□未改編,劇本出處: __________原作著:__________
(英文簡介,約50字)


(中文簡介,約50字)
  




本表電子檔請於報名時間內(1113日前) e-mailb001@mail.dyes.tyc.edu.tw信箱,以利秩序冊製作,謝謝您的合作!







附件四
       


授權單位:                   (學校全銜)
同意主辦單位無償將本校參加「桃園市104年度十三區英語韻文吟唱比賽」之表演內容,製作成影音光碟提供各參賽學校觀摩。
主辦單位亦保證相關之表演內容及演出資訊,僅提供參賽學校觀摩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立約人: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授權單位:                   (學校全銜)
代表人:                        (簽章)



中華民國     


       


授權單位:                   (學校全銜)
同意主辦單位無償將本校參加「桃園市104年度國民小學英語讀者劇場觀摩表演」之表演內容,製作成影音光碟提供各參賽學校觀摩。
主辦單位亦保證相關之表演內容及演出資訊,僅提供參加學校觀摩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立約人: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授權單位:                   (學校全銜)
代表人:                        (簽章)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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